发布时间:2025-04-28 点此:1149次
为了提前“脱单”,郭某在中介的“穿针引线”下,花费20多万元娶回了一位越南新娘,可婚后还不到半个月,新娘便离家出走,郭某为此将中介告上法庭。近来,靖江市人民法院对这原因涉外婚姻引发的托付合同纠纷作出判定,确定合同联系无效,令中介返还郭某已付出的悉数介绍费22万元。
郭某年近40岁,“终身大事”却一向没有着落。2023年8月,他找到从事婚姻中介作业的洪某,请对方帮助介绍目标,洪某容许帮郭某介绍越南女孩,并约好中介费为23万元。2023年12月,郭某在洪某及其朋友的介绍下,与一名越南籍女孩阮某相亲成功,并于2024年1月收取成婚证。
期间,郭某数次向洪某转账付出中介费合计22万元。但是,成婚还不到半个月,阮某便离家出走,至今下落不明。郭某报警无果后,挑选向靖江法院申述,要求洪某返还婚姻介绍费。
洪某称,自己作为郭某的婚姻介绍人,现已促进两边相识并收取成婚证,且已将收到的中介费22万元中的10万元转给女方的中介,因而只赞同返还12万元。
靖江法院经审理以为,郭某向洪某付出婚姻介绍费22万元,洪某促进郭某和阮某处理成婚登记,两边之间构成中介合同联系。但依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办理的告诉》第一条规则,涉外婚姻介绍是国家制止运营的事务,洪某收取的婚姻介绍费高达20余万元,超出了媒妁收费的正常规范,可见洪某是以牟利为意图介绍婚姻,使婚姻商品化,违反了公序良俗准则。
因而,法院以为郭某和洪某之间的合同联系无效,洪某应当返还收取的婚姻中介服务费。尽管洪某辩称已将部分中介费付出给案外人,但未供给依据予以证明。终究,靖江法院判定洪某返还郭某中介服务费22万元。
法官表明,一些婚姻中介经过收取费用为独身青年供给跨国婚恋服务,看似夸姣浪漫,背面却可能面临着语言不通、风俗习惯不同、借婚姻敛财等危险,乃至自身便是一场圈套。因而,独身人士因擦亮双眼,经过恰当途径寻求幸福生活,切忌将婚姻变成买卖,终究鸡飞蛋打。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